員山鄉農會101年度會員優秀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
一、申請資格:
1.以100年底前加入本會會員之子女或孫子女,每一會員以申請一名為限。
2.以100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平均為計算標準,各科成績分
數應標記清楚,不得僅以等第(甲、乙、丙)標記,以免
影響作業。
二、申請地點:本會推廣股。
三、申請期間:自101年9月17日起至10月15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依成績排名,擇優錄取100名,發給獎學金、獎狀,餘發給獎狀乙只,以資鼓勵,請符合資格者儘速申請辦理。
四、申請學業成績標準及金額:
國中一般學科及藝能學科成績(不含綜合表現成績)平均八十分、操行八十分以上,無等第或評定分數者,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1次以上之處分,擇優錄取100名,每名各得獎學金壹仟元、獎狀乙只。(不含夜校生)
五、申請應繳證件:
1.申請書(向本會推廣股索取)。
2.?口名簿(如果申請人與學生不同戶需要兩人的戶口名
簿,均須為正本,驗後影印即退還,申請人為學生祖父母
須同戶半年以上)或全??籍謄本(申請前10日內)。
3.全學年度成績單(正本校對影印後退還或影本加蓋學校
戳章亦可,德行成績無等第或評定分數者,須檢附全學
年獎懲紀錄明細表)。
4.申請人或學生員山鄉農會存摺及印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