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山鄉農會97年度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
一、申請資格:
1.以96年底前加入本會會員之子女或孫子女,每一會員以申請一名為限。
2.以96學年度上、下學期成績平均為計算標準,各科成績分數應標記清楚,不得僅以等第(甲、乙、丙)標記,以免影嚮作業。
二、申請地點:本會推廣股。
三、申請期間:自97年9月16日起至10月15日止,依成績排名,擇優錄取100名,發給獎金、獎狀,餘發給獎狀乙只,以資鼓勵,請符合資格者儘速申請辦理。
四、申請學業成績標準及金額:
1.高中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、操行八十分以上,擇優錄取三十名,每名各得獎學金壹仟元、獎狀乙只。(不含夜校生)
2.高職(含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、操行八十分以上,擇優錄取二十名,每名各得獎學金壹仟元、獎狀乙只。(不含夜校生)
3. 國中一般學科及藝能學科成績(不含綜合表現成績)平均八十五分、操行八十分以上,擇優錄取五十名,每名各得獎學金壹仟元、獎狀乙只。(不含夜校生)
五、申請應繳證件:
1.申請書(向本會推廣股索取)
2.?口名簿(須為正本,驗後影印即退還)或?籍謄本。
3.全學年度成績單(正本校對影印後退還或影本加蓋學校戳章亦可)。 4.申請人或會員農會存摺及印章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