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山鄉農會98年紅心番石榴評鑑辦法
一、目的:為鼓勵果農生產優質紅心番石榴,提高紅心番石榴在市場之競爭力,促進紅心番石榴消費,增加農民收益。
二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員山鄉農會
三、指導機關:水保局台北分局、花蓮區農業改良場、宜蘭縣政府、宜蘭縣農會
四、辦理地點:員山鄉農會力霸廣場
五、辦理時間:98年8月9日(星期日)上午8時至下午4時。
六、報名日期:98年7月5~19日,預定25點,額滿截止報名。
七、參加資格:本鄉紅心番石榴生產農戶。
八、參賽規定:
(一) 報名方式:由農友自行向本會推廣股報名並繳交報名費500元。
(二) 報名資格:
1、 每一農戶以參加一點為限。
2、 參賽農戶其樣本必須經過參賽單位初選合格。
3、 初選合格者,參賽樣品全數由本會以每台斤40元收購,不合格者全數退回。
(三) 參賽品種及數量:每一農戶提供紅心蕃石榴5斤裝10箱,但不得以外縣市樣品參賽。
(四) 各農戶選送之果品由主辦單位隨機抽選3箱封箱參與評鑑,其餘7箱留存推廣股。
(五) 參加農戶每點報名費伍佰元整,由主辦單位於7月21日配合宜蘭縣政府動植物防治所辦理農藥殘留抽檢,經抽驗有農藥殘留者,不得參賽並依農藥管法辦理,無農藥殘留者評鑑結束後退還報名費。
九、評鑑標準:如附表三
十、評審委員:由主辦單位聘請5位專家擔任。
十一、獎勵標準:依評審結果,錄取特等一名(頒發獎牌乙面)、
頭等二名(頒發獎牌乙面)、貳等五名
(頒發獎牌乙面)。
十二、其他辦理事項:經由評審委員認定參賽果品未?優質標準,得將部分獎項從缺處理。 |